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依法行政工作报告,供大家参考。
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2014 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一年来,我县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与国务院与省、市政府关于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部署与要求,按照“强化领导、科学决策、规范行为、公开高效、严格监督、提升素养”的思路,不断强化工作措施,严格工作考评,狠抓工作落实,促进了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县经济社会进展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强化组织领导,立足一个“实”字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落实工作责任。制定《2014 年全县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把依法行政重点工作细化为 8 大项 27 个子项,明确牵头单位与责任单位。先后召开全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与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大会,就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政务服务标准化、涉企行政收费清理、政府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等多次召开专题会进行部署。同时,重视县政府法制办人员配备,保障业务经费,不断夯实依法行政工作基础。二是落实指导监督。县政府常务会议开展会前学法成为常态,两次专题听取法治工作情况汇报,研究依法行政工作。新修订的《县政府工作规则》明确各单位要紧负责人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建立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分工协作工作机制,加强指导监督,推进工作落实。三是落实典型带动。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评选,
按照“确保质量,严格操纵总量”的原则,县直部门每年评选不
超过 5 个、乡镇政府不超过 3 个。出台《** 县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考核验收办法》,列出县直部门 9 大类 47 项与乡镇政府 9大类 37 项百分值考核标准,明确创建方向,解决创建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四是落实目标考核。把依法行政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对县直部门与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考核,重视结果运用。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督促、年末有考核。
二、强化科学决策,着眼一个“公”字提高决策水平
严格执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系统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意见》(皖政[2014]72 号),坚持把依法科学决策作为依法行政的重中之重,完善决策机制,规范决策程序。一是决策规则公正化。修订《县政府工作规则》,建立并实施了县政府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听证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集体决定制度、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并面向社会公开,确保政府各项决策行为规范化。凡提交政府会议决定决策的事项,之前全部由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有效降低了政府决策的法律风险。二是决策过程公平化。决策中坚持公众参与,推行听证制度,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及时公示反馈情况。如拟定《** 方案》时,除张贴征求意见稿外,工作组进村入户调查走访,选出群众代表座谈,方案几易其稿,使政府决策真正吸纳群众意见。同时,坚
持决策前风险评估,决策后跟踪问效。重大决策一律由有关单位开展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评估,形成书面评估结果交由法制办与维稳办审核,提交政府集体讨论。如 12 月份发
生一起 XX 县区真理教在我县张寨镇以农民建房为由违法建设教堂,准备在圣诞节召集各地信众违法聚会事件,县政府在第一时间实施决策风险评估,决定以“非宗教方法解决宗教问题”,迅速拿出预案,两天内依法妥善处置该重大隐患。三是决策行为公开化。所有规范性文件草案均按照《** 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网上征求意见暂行办法》上网征求意见,正式文件出台后也及时在政府网站公示。落实公开评议制度,县政府继续加强本级法律顾问及专家库建设,同时要求各乡镇政府 XX 县区直要紧执法单位在 2015 年全部聘请法律顾问,对重大决策行为一律实行法律顾问与专家论证、公开评议制度,切实提高决策参谋的专业化水平。
三、强化体制创新,围绕一个“改”字规范行政行为
把简政放权作为政府工作的应有之义,把体制创新作为政府工作的自我革命,积极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一是改定位。印发了《2014 年全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县三级联动为民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与《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扎实开展县级行政审批项目再清理与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最大限度减少预审与前置审批环节。清理后
保留县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108 项、取消 34 项、合并 64 项、冻结 18 项、转变为备案制或者日常监管的 88 项,比 2013 年清理保留的审批项目减少 60%、转变管理方式项目增加 33%。主动承接省市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 30 项。县物价局、法制办组织对全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与政府性保证金进行清理,清理成果印发《** 县县级涉企收费
清单》,各类收费(含政府性基金、保证金、抵押金)项目总体上由 245 项减少到 92 项,精简了 62%。其中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 33 项,比市 55 项减少 22 项,精简 39.3%;政府性基金 8项,比市 19 项减少 22 项,精简 57.9%;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47 项,比市 65 项减少 18 项,精简 27.7%;政府保障金(抵押金)4 项,比市 8 项减少 4 项,精简 50%。清单中公布的各项收费标准均按照省、市制定的最低收费标准执行。经估算,我县对企业实行的取消、缓征、降低标准等优惠政策,每年可为企业减负近 ** 万元。二是改流程。强化以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为主导的审批运行模式,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按照流程最优、程序最简、时限最短、效率最高的要求,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继续打造“六零服务法”** 名片,推广重大项目、规模企业直通车服务、绿色通道、全程代办等审批方式,全面提升行政效率。如为解决住宅小区验收乱象,在全市率先开展住宅小区综合查验。县政府出台《**县住宅小区综合检查验收办法》,
在各类小区交付使用前,由政办牵头,组织住建、规划等 10 个部门与工程质量监督、园林、供排水、污水、供气、供电、通讯等 7 个职能单位,对住宅小区各项建设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核查,规范了 11 项与小区业主权益密切有关、之前又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三是改重心。结合基层执法工作实际,以“精简、效率”为目标,继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县农委派驻乡镇的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与安监局驻乡镇及经济开发区的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将综合执法重心向乡镇、向基层下移,综合执法快速反应
能力明显提升。四是改管理。出台《关于推行政府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按照法治政府与服务型政府建设要求,围绕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规划及其他等十类事项开展政府与部门职权清理,抽调专人,倒排进度,力求尽快编制完成政府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在梳理职权职责的同时,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查找权力行使风险点,编制责任清单,同意社会监督。各部门在梳理权力、履职分析的基础上,按照转变政府职能与简政放权的要求,对现有权力提出取消、转移、下放、整合、严管、加强等具体调整意见。县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依法行政与政务公开年度考核,严格监督检查,落实行政问责,确保县级政府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于 2015 年 3 月 1 日前正式对外公布运行。
四、强化制度建设,突出一个“细”字加强权力约束
一是制定计划细。坚持少而精的原则,科学拟定 2014 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首先,围绕进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制定与完善制度,如立项起草《** 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 县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实施细则》等;其次,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制定与完善制度,如立项起草《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再次,围绕政府自身运行的突出问题制定与完善制度,如立项修订《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起草《** 县三级联动为民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凡未列入年度制定计划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原则上不予审查。二是出台程序细。严格遵守《** 县行政机关篇二:关于 2014 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于 2014 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
XX 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年来,我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法制办与有关部门的指导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与《XX 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划(2011-2015 年)》的要求,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与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法治机关建设为统领,主动作为,扎实推进,勇于担当,各项法制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服务中心工作的广度与深度进一步拓展,为我委深化改革、简政放权、转变职能提供了
有力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围绕进展改革中心工作,全面实施依法行政
今年,我们按照市政府的要求,重点围绕政府立法、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化解行政矛盾纠纷等要紧环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着力规范政府行为,切实加快法治机关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依法行政保障措施
长期以来,我委高度重视法制工作。2014 年,根据职能变化与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我委依法行政领导小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处,从组织上保证了我委依法行政等有关工作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在编制紧缺的情况下,法制处配备了 5 名工作人员,从人员上加强了法制工作力量,保障了我委依法行政工作的有效有序开展。
为保障全委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还专门列支了法制工作专项经费,用于聘请法律顾问、依法行政专题研究、处理法律事务、人
员培训、购买教材等。2014 年,购买行政法理论与行政执法教程等有关法律书籍 200 余册,通过研读指定书目进一步学习有关理论知识,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素养。
(二)全面梳理行政职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按照国务院的部署与省、市政府要求,我委继续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取消、调整与下放行政审批
事项,做好承接下放的投资审批事项、生产经营活动与产品行政许可事项工作。目前已经开展并完成了几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行政许可事项清理工作,做到职权法定。
1、进一步取消、调整与下放行政审批事项
2013 年 12 月,国务院以国发[2013]47 号文件公布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 年本)》(下列简称《国家目录》),对2004 年本的目录进行了修订。为做好《国家目录》取消下放投资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进一步明确《国家目录》规定由省级及下列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的核准层级与核准机关,根据《国家目录》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我们研究起草了《XX 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 年本)》(下列简称《大连目录》)。今年 7 月 25日,XX 省政府以辽政发[2014]21 号文件公布了《XX 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 年本)》(下列简称《省目录》)。根据《省目录》有关内容的情况,我市对《大连目录》进行了修改完善,近期将正式公布。《大连目录》除国家明确由省级政府核准、备案的事项,其核准、备案权限没有下放,保留在市政府有关部门核准、备案外,对国家明确由地方政府核准的 13 项内容,本着应放尽放的原则,有 12 项(含 8 项部分保留在市级政府核准)下放至区市县及先导区核准,1 项暂未下放。
2、明确制定工作流程,规范行政行为
依法进一步简化与规范审批程序,创新服务方式,优化办事
流程,提高行政效能。按照有权有责的原则,确定了行政执法岗位的执法内容与执法程序,并针对新一轮的调整,完善我委的“权力清单”,明确并上网公示了发改委职权内项目审批、核准与备案程序及完成时限,使项目审批程序化,案件审理制度化,案卷整理规范化,执法程序合法化。按照有权有责的原则,规范全系统执法人员按照法定程序、法定时限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的受理、审查、决定(上报)、送达、存档、监管等工作,有效促进了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化建设,提高了行政执法效能。
(三)完善决策机制,实行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近年来,我委领导班子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的理念,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经济与社会事务的能力明显提高。为进一步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确保重大决策的科学性,逐步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1、结合工作职责,完善制度建设
我委陆续制定了《XX 市进展改革委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试行)》与《XX 市进展改革委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明确了我委重大行政决策具体事项、决策程序与责任追究等,对重大决策事项、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与干部任免等事项,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机制。按照《XX 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划(2011-2015 年)工作职责分工》(大政依法办[2011]8 号)要求,我委正在研究制
定《XX 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2、严格决策程序
近年来,我委在涉及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制定规划与价格调整等重大决策时,其必经程序要紧有: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与集体决定五个环节。政府投资项目不仅严格按照法律程序使用专家咨询、集体讨论决策与听证程序,还建立并实行合法性、可行性与可控性评估论证、决策结果公布与风险评估等有关制度,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涉及重大公共利益与公众利益,如水、电、气、出租车等事关民众生活的价格调整都严格执行听证程序。容易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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