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自查总结 村清产核资工作总结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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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自查总结 村清产核资工作总结汇报材料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自查总结

2012年10月10日

丁堰镇农经中心

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监督管理是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利益,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发生的重要举措。我镇十分重视,通过健全组织网络、全面清理整顿、建立健全体制、创新监管方式,实现了农村集体“三资”的会计电算化、运行规范化、监督即时化,加强了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清产核资,摸清家底

2011年5月份根据市统一要求在全镇开展了清产核资工作。一是统一认识,加强领导。为了更好地完成清产核资工作,我镇建立了镇长任组长,分管农业的副书记、副镇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各村书记、会计、农经中心记账员为成员的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立后专门召开了村定职干部大会,由镇长对清产核资工作进行了动员,农经中心对清产核资工作进行了业务辅导。二是清产核资,摸清家底。清产核资的主要任务是:清查资产、界定权属,重估价值,核实存量,登记产权,建章立制。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镇纪委牵头,农经中心记账员分工到村对全镇10个村的所有资金项目进行清理清查,对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摸底、计量、盘点、核实、登记,全面查清村资金、资产、资源底子,建立了详实的“三资”台账并将清理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实施了公示。

二、集中培训,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

自从合并乡镇以来,我镇就实施了“村账镇代理”制度,从农经中心抽调责任心强、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组织实施会计业务培训,实现了从手工记账到会计电算化的转变,再从会计电算化到网络记账的飞跃,农经中心记账员通过网络登录该系统,对辖区内各村财务进行电算化处理、编制会计报表和财务公开表。

三、落实制度,规范运作

一是建章立制。根据农经服务中心的工作程序,我们制定了《农经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代理记账员操作办法》、《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一事一议项目化管理制度》、《村级票据管理制度》等,进一步细化了各项工作,工作到人,责任到人。

二是规范收支行为。各村在发生经济业务时统一使用省监制的村级组织内部结算凭证,所有的资产租赁、资源发包、土地补偿费等收入都能及时足额解交农经中心村级专户。村级所有支出均须村主任审核,书记审批,经民主理财小组和村监委同意并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和“如皋市村级监督委员会监督专用章”后方可入账,其中小额支出由村会计按报销程序以备用金直接支付,再由村会计到农经中心报帐。大额支出经各村申请,领导审批后采取非现金的方式结算。

三是严格资金管理。(1)一事一议资金管理。在一事一议资金使用上我们严按照一事一议项目化管理管理的要求,凡使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建设事项,均实行项目化管理,使用数额在5000元以下的建设事项,列入小型项目和用工管理,在使用上采取“立项、申报、审批、验收、拨款、建

立台账”的程序,拨款时统一使用“一折通”打卡的方式结算到位。(2)村级财政转移支资金管理。农经中心专门设立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核算专页,对市有关部门直接拨入的转移支付资金及时入账,对不直接拨入的村干部报酬等,在收到相关票据后及时记账,确保村级资金核算内容的及时、准确、完整。

四是资产、资源动态监管。农经中心加强对村级集体投资项目招投标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情况的实施动态监管。村级所有的资产在“三资”管理平台中都建立卡片,并留有电子照片备案。村级在处置资产、资源时均由镇纪委牵头,实施公开竞价、招投标等,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后决定,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和台账变更,确保账实一致。

四是定期公开“三资”使用情况。农经中心根据每季度记账情况,每季度汇总一次村“三资”使用情况,出具书面材料并加盖中心印章后交由各村向群众公布。

五是严格经济合同管理。村级的各种承包必须全部签订书面合同,同时上报农经中心备案。

六是严格村级档案管理。农经中心建立了50个平米的档案室,采用档案密集架,集中保管村级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会计资料,实施专人管理,档案的调阅均按制度执行。

七是严格审计监督。每年由镇纪委牵头制定审计计划,每年保证对三分之一的村实施审计,今年年初已对全镇十个村三年的经济情况实施了审计,审计结果已召开村定职干部会进行了公布,同时根据审计情况重新出台了《丁堰镇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丁政发【2012】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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